怎样举报公司乱罚款

最新修订 | 2024-08-2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怎样举报公司乱罚款

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样举报公司乱罚款
一键咨询
  • 150****7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么举报乱停乱放车辆
发现未经许可的停车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的通行规定,请及时向当地警方,特别是交通部门的110报警电话或者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表达您的诉求。将会根据被举报汽车的所有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交涉以督促车主将车移走,同时对车主实施必要的教育及惩罚措施。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乱抓人,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履行公务可以看作是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部份。如果派出所乱抓人, 第一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 第二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有执法职能,但是它是政府管辖的,而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一旦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怎么举报乱抓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履行公务可以看作是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部份。如果派出所乱抓人, 第一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 第二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有执法职能,但是它是政府管辖的,而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一旦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变相罚款怎么举报
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罚款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被废止,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物业乱收费,电梯乱收费,该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一、物业遇到断水断电找谁投诉物业公司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力,停电、停水的权力应该在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物业只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生活秩序的维护与突发事件的处理。房屋主体结构及共用部位管理维护,业主自用部分的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畴。
二、物业乱收费向谁投诉如果所在小区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由业主大会出面与物业进行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另外,业主也可以到物价局了解,物业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批准,业主认为与物业收费与服务不符,未经物价局批准乱收费的,有权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的收费有明确规定,有权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管。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业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上述投诉手段仍不能解决的,业主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提讼。
三、电梯问题向谁投诉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维护基本是物业公司与电梯维护保养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如有安全问题建议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反映。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保稽查举报公司会罚款吗
会的。只要投诉的事实存在,证据确凿,除了给补缴社保,单位还要受到处罚。若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私人医院乱医乱收费举报电话多少啊
[律师回复] 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投诉。正规医院的每一项收费金额,都是通过当地物价局审核批准的,如果怀疑他们存在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投诉。物价局,政府负责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
三、负责全省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等。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比如我们常提到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省、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叫卫生防疫站),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还有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扩展资料:物价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我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三、负责全省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 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研究制订全省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六、指导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地、州、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七、负责全省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分析工作。
八、负责全省涉案物品价值鉴证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格确认和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价格中介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全省物价系统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省物价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1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学校乱收费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扩展资料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怎么举报学校乱收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扩展资料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院乱收费怎么举报
当事人可以将病历,发票收据之类的全部保存好。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投诉。正规医院的每一项收费金额,都是通过当地物价局审核批准的,如果怀疑他们存在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投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怎么举报学校乱收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扩展资料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1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校园乱收费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扩展资料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如何举报学校乱收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扩展资料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如何举报警察乱抓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履行公务可以看作是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部份。如果派出所乱抓人, 第一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 第二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有执法职能,但是它是政府管辖的,而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一旦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肇事逃逸乱举报可以吗?
肇事逃逸,也不可以乱举报,如果确实有肇事逃逸的行为,举报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不存在真实的逃逸行为,那么是不可以随意的举报的。肇事逃逸的行为人主要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怎样举报警察乱抓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履行公务可以看作是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部份。如果派出所乱抓人, 第一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 第二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有执法职能,但是它是政府管辖的,而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一旦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警察乱抓人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履行公务可以看作是公安部门履行职责的一部份。如果派出所乱抓人, 第一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举报; 第二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有执法职能,但是它是政府管辖的,而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一旦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可以去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物业乱收费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乱收费去找哪个有关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物业乱收费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乱收费去找哪个有关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3、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怎样举报公司乱罚款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