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父亲以买卖的形式将产权转移到你的名下,可以认定为是对你个人的赠予。其理由为:一是你父亲活得好好的,不涉及遗产继承;二是你(或者你们夫妻)并没有将钱支付给你的父亲;三是为证明该行为是赠予,特地在房产产权证上注明了“独有”,也就是产权人独自拥有。如果你们夫妻离婚了,该房产产权应该是归你所有;但如果该房产在你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增值了,增值部分应该作为你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反过来说,如果当时你或你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向父亲支付了买房款,那么,该房产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可能,建议你现在最好搜集你或你们夫妻当时没有向父亲支付购买款项的证据。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