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工勤人员能够变动的。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变动工勤人员符合要求:
1、工勤人员(国家工人、集体工人、合同制工人),有齐全的个人劳动薪水档案手续;
2、解决变动人员必须是所在单位认可调出,另一方单位认可接收;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需先经市编委定编。 申请所需的手续:
1、《单位调入工人申请报告》;
2、《工勤人员商调登记表(市内用)》一式2份;
3、个人档案手续;
4、调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办事流程:拟调入单位向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议申请,审核通过后,通知其到人力资源局办事窗口领取《工人变动通知书》,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介绍信给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局开《工人介绍信》给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凭《工人介绍信》到市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决入编。 流程:提交资料→科室审核→办事窗口开《工人变动通知书》→《工人介绍信》→解决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