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
4、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
5、购房合同
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8、契税完税凭证
9、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以下11种情形已实现“零”证明材料:
1、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2、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3、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4、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
5、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6、离退休提取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
8、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
9、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
10、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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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