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女性被征地人员年满50周岁时,已按照《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且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一次性缴交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其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及被征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满十五年或十五年以上的,可按照《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若干规定》的办法办理退休计发退休养老金。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于50周岁生日当月到户籍所属区社保机构审核。)网上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核定》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