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条件:随父母,投亲,或购房等可以迁入。办理步骤:
1.在东莞办理准迁证
2.带准迁证到小孩户口所在也办理户口迁移
3.带户口迁移到东莞办理落户拓展资料: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籍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