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明白关键点,才给办变更登记,一是按《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然后把相应的减少金额退还给股东。另一条路是由其他股东或
第三方收购拟退出股东的股权,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门要求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必须先拿到税务部门出具的股权转让完税凭证,如果低价转股,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是在逃税,要求补缴税款,那三个人理解的“退股”是什么个意思。需要注意的是,签署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办变更手续就行了。实践中基本上都是按
第二条路走,只有两条路“公司法”是没有“退股”这个概念的,同时绝对禁止股东从公司抽逃出资。因此,如果有股东不愿意继续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