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我国集体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工会协商签订的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里的所有员工。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时,对于劳动报酬这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标准。 如果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发现用人单位与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劳动者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差额部分工资,并将工资水平提高到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要求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让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