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所需资料: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社会保障卡(还没办卡的凭身份证)及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证件或证明办理住院确认及报销手续。在外地的定点医院住院,按照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所需资料是:
1.就诊资料:
(
1)医疗费用发票
(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以上资料均须医院盖章。
2.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银行账户(八大签约银行本地账户)复印件。此外,另增加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市区参保人在我局受理,各县(市)参保人在所属县(市)社保局受理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标准: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发额度限额内的住院费用,按起付标准:一类、卫生院100元,二类300元,三类500元,相应报销比例为80%,70%,50%计算,异地降低5个点,产道分娩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1800元,二类1430元,三类900元;剖宫产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3675元,二类3055元,三类2025元,达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可报销费用支付,超过限额部分(不含最高限额)个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