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受合同签订日期的影响,法律规定了很多种不同的合同生效条件的情况。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条件,条件满足时合同生效。或者双方约定期限,自期限截至时合同生效。此处我们仅讨论合同签字日期不一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成立时生效。既然是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果签字日期不一致,只有时间在后的一方签字后,才能叫做双方签字。那么自然,当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后签字一方日期作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日期。而且,从法理上分析,合同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直达成的协议。也只有双方都签字,才能确定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而此时合同才能成立和生效。所以,我们常见的大多合同都会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也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