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如果单位不配合做职业病诊断怎么办。
第
一,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单位有义务配合职业病诊断,不配合就是违法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如果单位不配合,要受到处罚:
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也就是说,如果工人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拒绝开介绍信或者证明信,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当地安监局举报(煤矿的话应该去煤炭安监局)。
第
二,假如单位拒不提供证明材料,劳动者又着急去做诊断鉴定,也有办法绕开单位: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建议当事人直接去当地安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