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你好,所有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含机关、事业、企业、个体户),参保后未经批准不按时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参保人员从中断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续保时,应按续保时规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补缴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在续保6个月后,(中断时间没超过1个月者除外),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本人自理。补交的医疗保险费,按补交时的规定比例一次性划入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