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通过以下途径寻求经济:
(一)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机构申请,涉及职业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等问题,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依法申请仲裁、提讼。这是《劳动合同法》重申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权。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按照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也可以不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劳动合同法》《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