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
经测算,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由原475元人月提高为530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420元人月提高为475元人月。
农村低保标准综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体为:宜良、晋宁、石林、富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由原270元人月提高为2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185元人月提高为215元人月。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集中供养标准综合增加80元和65元,分散供养标准综合增加65元和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集中供养由530元人月提高为610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工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集中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340元人月提高为395元人月。
此次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三位;农村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