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若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生育津贴申领资料,员工离职办理停保手续,不影响生育津贴审核发放。津贴材料申报成功后,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单位一般可于提交申报资料约两个月后查询生育津贴出账信息,出账后单位需登陆“单位办事”平台,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和生育保险待遇应付明细表并递交至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医保中心自单位提交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