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公司;
(
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
3)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4)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
5)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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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发行人和中介结构对中国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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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组织承销团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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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发行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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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持续督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