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链家李剑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重庆主城现行的公积金政策,其中有一条规定,使用公积金购房需要同时满足无房无贷,即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房权属登记记录,以及名下无住房按揭记录!附目前重庆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本人主要从事重庆主城区房屋交易,熟悉交易流程及银行贷款政策,如有购房需要,欢迎随时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