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9〕3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这样的规定很明确,就是在政策实施当年,已经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不缴费,直接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需要参保缴费。 而对于政策实施当年,没有满60周岁的人员,需要自己缴费到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领取手续。 因此,对于子女缴费参保的,仅限于制度实施当年满60周岁,直接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对于自己参保缴费领取养老金的,没有规定子女必须缴费。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子女缴费,但是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也应该积极参加缴费,利于自己到年龄领取养老金,也是国家政策提倡和号召的,是有积极意义的,对参保本人,也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