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西安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等企业的职工和个体从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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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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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高空和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高温和井下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毒有害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不含个体从业人员)。
二、若您的档案托管至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请到达法定退休时间的前一年7月1日起携带档案托管合同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市职介中心提交退休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办公地点:西安市建工路28A社保大厦二楼人事代理综合服务区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