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医疗保险采用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均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而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费用以及个人账户用完后的门诊医疗费用等,则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