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有效,如果有交强险,另一方有行驶证的情况下,你不用承受任何职责。
一、转让二手车不过户,只签订转让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协议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两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商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两方签订确定,即与合同相同对买卖两方具有约束力;
二、根据《侵权职责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托付机敏车但未解决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意外后隶属该机敏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敏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部分,由受让人承受赔偿职责;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连环购车未解决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托付,原驾驶者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得到利益,故原驾驶者不应对机敏车发生交通意外使人损害承受职责。但是,连环购车未解决过户手续的做法,违背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限定的调整。所以你不负该车的交通意外赔偿职责,但应承受买卖机敏车未解决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