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和消灭
1、不可以:房屋拆迁安置房(分房)的待遇享受,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父母的户口已经迁入该房产落户并且实际居住证,房屋拆迁时,可以享受到拆迁过渡补偿(对当事人的居住权有影响)、具体的补偿标准;
3,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可以事先咨询拆迁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参看当地的拆迁公示明确: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