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因为在公司与同事闹矛盾,持刀了,但是只是吓唬吓唬并没有受到伤害,再后对方嘲讽我,俩人动手打起架了。后面当着经理面和解了并支付了100元赔偿。对方也答应了,以为事情过去了,后他又威胁我,向我索取200,说不给的话就报警说我持刀,想问他有利于报警吗?会被拘留吗?

3.8w浏览 匿名 2021-01-01 广东佛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因为在公司与同事闹矛盾,持刀了,但是只是
一键咨询
  • 韶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1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52****53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32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956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家庭矛盾持刀伤人怎么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家庭矛盾持刀伤人怎么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出环岛时与右边车辆发生碰撞,如何定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认定出环岛车辆与右侧车辆相撞时的责任归属问题上,我们遵循以下规则进行判断:
(1)如因某一方当事人的明显过失而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当事人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责;
(2)若因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存在过错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则需依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之划分为主要责任人、同等责任人以及次要责任人;
(3)当各方面都没有明显过失且都不足以构成引发事故的原因时,这就被视为是一起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在此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在此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仲裁与诉讼异同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纠纷处理机制而言,仲裁与诉讼存在显著差异。
仲裁由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并受到中国仲裁协会的严格监管;
相较之下,诉讼案件则会由法院受理,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构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一经合同双方达成协议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便无法单方面改变决定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遵循自愿原则,即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而诉讼则不以对方意愿为转移,具有强制性。
4.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仅限于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间因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而法院则有权受理各种类型的纠纷。
5.在程序设置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若当事人提出撤销申请,法院通常不会对实体问题进行重新审查,但若发现程序中存在明显错误,则有可能予以撤销;
相比之下,诉讼程序中,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当事人仍可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若对二审判决结果仍不满意,则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单位经适房的转让与买卖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规定,单位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在符合特定条件后是可以进行出售的,然而此类房屋需要满足在购买之日起已经满五年内这一前提条件,否则将无法实现直接上市流通交易的职能。
如在此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必须进行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则该项事宜应交由当地政府部门按照原始购房价格并综合考虑折旧率、物价指数等各项因素,予以无偿回购。
对于购买自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满五年的业主而言,他们有义务按照当时所处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之间的差额,以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及其他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家庭矛盾警察受理吗
受理。公安局会受理家庭琐事,但也只是进行调解,在没有违法犯罪的前提下不会立案,只是为了维护治安秩序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还是需要双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单位家属院物业与单位拖钩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业务专用章只要被成功地使用于商业活动之中,那么它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便不容忽视。
其中,具体的效力范围如下所述:
首先,业务专用章作为公司在处理外部业务事务中所选用的印鉴,通常主要运用于公司对外进行洽谈、展开特定业务以及进行业务运作及结算等方面。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当公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对于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要求,并且该印章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后,才能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至于其他涉及到财产、人员管理事宜的行为,则可能受到法律限制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外,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的形式来签订合同,那么从双方当事人签署或盖章的那一刻起,合同即宣告成立。
关于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合同上加盖了合同专用章,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同时也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最终的确认,这也就意味着合同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并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其次,有时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也就是您所提到的业务专用章)也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
经过备案登记的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名称的公章、业务章、财务章)在使用过程中的盖章行为(即盖章)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各个印章的效力是平等的。
我国的司法机关普遍承认公司公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可以视为公司的行为。
当然,也存在许多公司的业务章并未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判断其法律效力时,需要综合考虑相关的证据,例如该公司之前是否曾多次使用该业务章与他人完成交易或建立法律关系,如果答案为肯定,即便该业务章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家庭矛盾报警有用吗
可以报警,家庭纠纷有婆媳矛盾、夫妻矛盾、分家析产、继承等,一般是先自己家人、找亲戚朋友协商解决,不行再找居委会、村委会调解,最后是去法院起诉。家庭纠纷的消除方式主要有:以“自我融合,内部整合,外力调合,以法治合”四种方式达到家庭“和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最高法计件工资与劳动争议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实际上,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这两种薪酬方式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它们均作为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表现形式而存在。
因此,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进行赔偿计算,其标准都应保持一致。
1、非法解雇。
如果用人单位对您予以开除且未向您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那么他们应当向您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为每满一年工龄便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2、合法解雇。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价格欺诈与价格歧视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经营者在进行商品收购、销售以及提供有偿服务的定价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将被判定为价格欺诈行为:
首先是标价签、价目表等文件中所标注的商品名称、原产地区、规格型号、质量级别、计价单位、售价等关键信息,或者是服务的具体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相违背,且经营者以此作为吸引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的手段;
其次是对于同一种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个交易场所内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标价签或价目表,通过以较低的价格吸引顾客,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进行结算;
再次是使用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来进行标价,从而诱导他人与其进行交易;
此外,如果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述没有任何依据或无法进行有效对比,也会被视为价格欺诈行为;
最后,当经营者进行降价销售时,如果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服务的折扣幅度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样构成价格欺诈。
另外,在销售处理商品时,如果未标明处理品及其对应的处理品价格,也将被视为价格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如何解决婚前财产矛盾?
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理性最方案。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转让与债务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转让之后,应由何者来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问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原则上讲,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与股东本人无关,其应由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偿还。
而所有的股东,则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额作为上限,承担起相应的有限责任即可。
因此,在股权转让发生以后,新的股东在接受并接手该股权的同时,也必须要无条件地承担和延续之前公司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原来的股东可能还需要继续承担公司的债务。
例如,当一个一人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原股东并不能因为股权的转移而免去其原本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
又或者是在股权转让之前,原股东曾对债权人造成过损失,那么他们同样需要对这些公司的债务负起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8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青岛医患怎样解决矛盾?
医患纠纷不是一方的责任,不管是患者还是医生都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是医生的责任的,那么医院进行赔偿就可以了,患者也不会说找你你一直闹的。
10w+浏览
医疗纠纷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客体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1.两者所适用之条件及时间有所差异。
关于转继承,其适用之前提乃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尚未实际取得遗产时;
而对于代位继承来说,其适用条件则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并且该继承人需为被继承人之子或女。
2.它们所适用的继承范围各有区别。
转继承既可能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等各种情况下。
然而,代位继承却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这一特定领域。
3.两者所涉及的主体对象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之人包括所有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而在享有转继承权的人群中,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一些法定继承人,并不仅仅局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至于被代位继承人,他们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而代位继承人,他们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所针对的客体对象也有所不同。
转继承的客体主要是指被转继承人未能获得的遗产份额;
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无法获取的应继份才是其关注的焦点。
5.两者所涉及的继承权利与义务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不仅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还可能涉及到其继承其他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相比之下,代位继承则是一种单纯的遗产继承关系,代位继承人所替代被继承人所继承的,仅仅是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6.两者在应继承份额的归属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可能出现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属于其配偶共同拥有的情况;
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所期望的应继份将全部归属于代位人,不会产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享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