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现役军人结婚的程序: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特别注意,从2010年起,军人也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一次性把结婚申请表、非军人单位调查情况、体检表、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全部准备好,一起提交审批,当天就可以拿到介绍信,有介绍信当天就可以领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