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具体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合同成立后,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
《合同法》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贷款人不支付借款的,借款人不得主张违约责任。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①约定利息的,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
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③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无论借款合同是否约定了利息,自迟延之日起,借款人都应当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