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各方应当分别至少保管一份,原则上,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大部分合同并未有存档的强制性要求,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留存存档的情况除外。下面视不同类型的合同列举合同原件的存档:
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文书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存档保管,专业性强的业务合同一般在业务负责部门存档,一般性的合同在单位办公室或者综合管理部存档。
劳动合同一般在人事部存档;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一般在在档案管理员处存档;招商合同一般在招商部和财务部处存档;与供应商相关的的合同一般在财务部或档案管理员处存档。
律师建议存档纸质合同原件的同时,扫描并留存电子档合同,以防纸质合同原件因不可预期的意外而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