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请执行方未能按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责任承担义务,且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可能面临被划入失信人员名单的风险:首先,欠有债务却故意不予履行或拖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其次,通过使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采用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第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其当前以及自接到执行通知起一年前的财产状况;第四,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相关规定,限制消费令主要用于限制被执行人奢侈性消费或与生活非必需品或营业活动无关的有关消费行为;最后,未给出合理理由而刻意违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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