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取,但有特例。具体: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外地购房不享有这一优惠
(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
2)、(
3)、(
4)、(
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