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病逝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发放退休费的经办机构办理。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无论其退休前是什么工种,待遇平等,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以本人基本养老金我i额计算按缴费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最多20个月;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近亲属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需要提交死亡退休职工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指定银行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