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鉴于认定工伤的一个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大致举例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另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3、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