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两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赔偿方式,货币赔偿金额及其支付时限;
2、安置用房面积、准则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时限;
4、乔迁时限、乔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限;
5、乔迁补贴费和临时安置补贴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准则和支付方式;
6、违约职责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商定的其他条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赔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赔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赔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乔迁时限内拒却乔迁的,拆迁人能够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能够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事实上面积大于房屋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决以事实上面积计量。2、房装潢的赔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赔偿与通常门窗分别,石英水磨地和通常水泥地的赔偿分别,需要赔偿和不赔偿的事项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3、违规建筑的年限和赔偿。如果有违规建筑,事先最好有违规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人单,因为分别年份的赔偿多少分别。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