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式为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楚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1)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村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等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