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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未约定承包期,出让人可否单方消灭承包经营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1-03-25 青海果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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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是,是村委会加盖公章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缉禒光溉叱防癸狮含饯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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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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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的知识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事由主要有:其一,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其二,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其三,发包人在承包期依法收回土地。其四,农地被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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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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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区别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事故中的主要责任方来说,他们无疑在引发此次事件的众多因素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此情况下,他们将被要求承担大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的责任。例如,在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时,主要责任方可能需要支付高达60%至90%的赔偿金。
此外,他们还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行政处罚。相较之下,次要责任方的过失对事故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因此他们所承担的赔偿份通常在10%至40%之间,同时所承受的行政处罚也会相应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后贷款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状况,关于贷款偿还问题的处理便显得错综复杂。如果该公司是采取有限责任制经营方式而成立的话,那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后,通常会将公司所有的资产用于清偿其所有的负债。通常来讲,破产清算程序会依据相关法规,有序地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配,目的在于偿还所有种类的债务,包括尚未清偿的贷款。若公司财产在偿还了破产成本、共同利益费用、员工薪酬、社保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税务支付等项目后,依然存在剩余财产可用于偿还贷款,那么这些贷款就有可能获得部分或者全额的清偿。
然而,如果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那些未能得到清偿的贷款部分,从法律角度来看,作为债权人可能无法再向公司的股东或管理层进行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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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灭失的情况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以及还有土地期限届满,再者就是承包地被收回,最后还有承包地价值丧失,一般所存在的经营权灭失就不能再使用此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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