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直接到网上查询的 。如果有判决未履行限制高消费,出行属于失信人。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布控,根据被执行人活动情况、案件难易程度等对案件进行分类排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活动地点难以确定等案件列入布控对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只要一出现,布控系统便能随时发现其行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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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人民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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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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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人民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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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人民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