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的住宅小区都会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各方面的管理,业主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费,双方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正是因为双方这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业主和物业产生一些纠纷,比如:物业业主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而业主物业,原因就多种多样了。那么,面对物业服务纠纷,作为业主应当如何解决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您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证据的收集、整理重点搜集物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要充分完整针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该部门系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采用口头投诉的方式,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如投诉无法解决争议的,建议您向人民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