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乐清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分别为浙江省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三十七条、六十二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个月、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浙江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十四条浙江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253号)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