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可根据公伤责任,承担部分医药费或承担全部医药费,不过一般没有经济上的处罚,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社保报销的部分已经不需要你垫付。员工受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而后按正常程序进行。劳动保障局首先会对工伤进行调查取证。在门诊收费收据上有全自负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医院直接跟社保结算了,责令用人单位进行配合,用人单位没有在30日内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职工个人可以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发生工伤以后,没有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