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由用人单位按照出勤发给工伤职工工资以及福利。职工因工负伤确实不能工作的,有相应的停工留薪期,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职工虽系因工负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可以边工作边治疗,并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则无停工留薪期,亦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可见,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决定其停工留薪期有无或长短的唯一标准。因此,在确定停工留薪期时,应充分考虑治疗工伤的医院的意见。在医院出具的有关病休证明的证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可以由调查取证,而不能偏离法律关于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限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