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通用,可以异地结算。首先有查房证明、医疗卡、户口本、身份证都要复印件的,还有用药单。只要手续全了,基本好报。工伤保险就得去你所交工伤保险的保险公司了。目前四川只有三甲医院实行异地结算,这个只是针对住院。根据部分地区医保局的情况,部分二甲医院也开始提供异地结算。 目前门诊部分的金额,只能在地级市使用,不能跨市使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应实行市(州)级统筹,各地要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就医结算和管理流程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根据统筹地区内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实行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0年底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积极开展跨省就医结报。
(二)完善信息系统。按照标准统
一、资源共享、服务延伸的要求,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并升级改造,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期间,原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同时运行,同时补充、核实和规范基础数据,并健全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和运行规范,为信息系统的整合做好准备。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支持业务统一经办、数据统一管理。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与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推行“互联网+医保”益民服务,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和就医结算,提高参保人员就医便利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