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明确规定在相应法律的法律责任一章中,在同一条规定了民事等法律责任后,再一一列举应受民事责任追究的侵权行为,如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种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一章中,专条规定侵权行为,另专条规定这些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商标法。
第三种是在法律的总则部分专条规定为法律所禁止的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而在权利保护一章专条列举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并在该章中规定了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如专利法。
第四种为专章规定侵权或违法行为,并另外专章规定应追究的法律责任,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括起来说,知识产权法一般都规定了相应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列举规定了侵权行为及除外情况和限制条件,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范围的侵权是如何认定的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