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里明令禁止转包,但现实中还是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逃避非法转包的责任,承包人与接受转包的一方达成默契,采取暗箱操作的办法,接受转包的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包括招用农民工等一切经营活动都使用承包人的名义进行。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也都是由接受转包的单位负责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可是,由于是私下转包,农民工又都不知道转包的详情,在工程完工后,农民工只知道向承包人索要工资,而该承包人此时就会将责任推向接受转包方,由于多了一层环节,导致互相推诿,无形当中又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有的工程完工后,农民工甚至搞不清到底是谁欠自己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各级政府通过规章、文件规定了在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公司和包工头间存在连带债务人关系。这时候对农民工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包工头和建设单位一起作为共同被告推上法庭由法院查明。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建筑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