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由此我们可以间接地看出,“主体结构”是与基础设施、地基工程、防水工程、供冷供热系统、管道管线、装修工程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一座房子,去掉上述地基、防水工程、供冷供热、管线、装修等等,剩下的就是主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