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同时,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如果您在与对方订立合同时,书面协议约定选择了被侵权人户口所在地作为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管辖,且没有违法法律对级别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的规定,则是可以被侵权人户口所在地的,如果没有约定协议管辖,则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提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