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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回答如下:
(一)学历越来越高。据统计,我院反贪局2006年至2008年立案侦查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达95%,而2003年至2005年只有68%,同期增长了27个百分点。
(二)工作较为稳定,多数担任一定职务。由于职务犯罪特殊主体身份的限制,大部分女性长期从事一至两种行业的工作,且在财务部门工作的居多,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担任财务部门经理、会计、出纳的约占58%;少数人还在领导岗位身居要职,处级以上干部约占26%。
(三)犯罪年龄中老年化。近年来,随着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等机制的影响,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20-30岁的青年女性利用职务犯罪的现象已鲜有所见,一般以中年妇女居多,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年龄35岁至55岁的女性约占95%,此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反侦查能力较强,常常给案件的顺利侦破造成一定阻力。
(四)犯罪行为以贪污公款居多,均为初犯。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约占74%,远远高于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的女性基本上都是初次犯罪,以前未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