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本单位开户银行帐户或伤者帐户填写银行信息确认表并盖公章;
2、伤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4、用药医疗门诊发票,需提供对应的用药明细清单、处方单。如门诊发票有检查费、化验费或放射费的,需提供相对应的结果报告书。
5、如有住院,如未现场报销的住院发票,需提供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后面需注明未现场结算原因,加盖医院收费处公章,如已在院现场报销的发票,需提供发票原件,现场结算单和出院小结。
6、病历本(原件)、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必须登记每一次的看病记录。
7、医疗材料如本人名字打印错 ,必须到医院修改(修改后盖医务股公章)
8、办理工伤待遇业务,必须单位人事代表和伤者(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过来办理。
如因发票丢失,需做的流程:1)请到就诊医院复印发票存根联并加盖医院财务公章。2)您司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到受理社保局待遇股,内容需包括——需报销费用工伤员工的名字、身份证号;因什么原因导致无法提供发票原件,现申请用复印件作报销。该申请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