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条款,2009.5.1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且,单位实际上就是2年没签合同,属于一次违法行为,我认为同一件违法行为不能人为的把它分成2次违法来衡量,假如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开车,他会从酒后驾驶状态进入醉酒驾驶,这两种情况处罚不同,但是处理的时候就是醉酒驾驶,不能分成2段,分别算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然后累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