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准备买房的新手来说,签订购房合同,是相当陌生的.尤其是现在晋城的很多办理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内容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为了防止买房吃“哑巴亏”,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首先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与否,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能减少购房风险,及办理按揭贷款.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时需注意哪些问题呢? 签订湖北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第
一、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
二、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
三、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使用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
五、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
六、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