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清远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办理条件
1. 申请的土地在本登记辖区内;
2. 申请人(或代理人)符合资格;
3. 具备有效力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件;
4. 申请登记程序正确;
5. 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页码齐全准确,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收原件(1份);
2. 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收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收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 委托办理的,提交不动产登记委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书,分户图,宗地图)收原件
6. 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收原件(1份);
7.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收复印件(1份);
8. 建筑审核意见书,收原件;
9.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收原件;
10.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备案表),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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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部门的项目地址及房屋地址门牌证明,收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2. 收件人员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若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补齐后受理;若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3. 部门提出办理意见(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补齐后重新受理);
4. 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30个工作日
1. 土地登记费:证书5元/本
2. 房屋登记费:
(1)住房登记(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 :80元/件;
(2)非住房房屋登记(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550元/件。
3.小微企业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