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由个人填写,单位信息由用人单位填写。
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请参照下列规范原因中的一项填写:
个人离职、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含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撤销、解散、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破产;劳动者退休、死亡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企业经济性裁员等)。
提示: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决定用人单位是否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和个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用人单位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涂改须加盖单位公章。
2、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三、本登记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