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详细的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贷款首付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借款担保合同、
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
①购房合同、
②借款担保合同、
③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
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
②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希望能够帮到你。